山西用友軟件:社保減免緩延長至2023年!
發布時間:2023-01-16 09:28
發布者:用友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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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官方釋放各項利好消息:實施階段性降低社保、緩繳社保優惠政策!更重磅的是……
01 官方正式通知,2023年延續社保優惠政策
前段時間,為切實發揮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效果,促進保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民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四部門辦公廳近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明確以下幾點:
1、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地區)可根據本地區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社會保險基金狀況,進一步擴大緩繳政策實施范圍,覆蓋本地區所有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各類社會組織。
2、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允許企業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3、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提供社保繳費查詢、出具繳費證明時,對企業按照政策規定緩繳、補繳期間認定為正常繳費狀態,不得作欠費處理。企業緩繳期間,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義務。已依法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繳費狀態認定為正常繳費。
此前,國稅總局也明確實施降費率和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通過中規定:
實施降費率和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
1、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1年,執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繼續執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執行1%的繳費比例,其中單位繳費比例0.5%,個人繳費比例0.5%。
2、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階段性實施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政策。
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3個月,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養老保險費有困難的,可自愿暫緩繳費至2023年底前補繳。
除了上述社保優惠外,國家對于個人而言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政策:繼續施行失業補助金,并逐步提高失業保險金。我們一起來看看!
02 繼續施行失業補助金,并逐步提高失業保險金
這里給大家科普一下失業補助金以及失業保險金的區別:
一、申請條件不同
失業補助金: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生參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失業補助金(目前部分城市已延期至23年):
·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 失業停保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失業保險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按照本條例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 按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本條例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發放標準不同
失業補助金:
1.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的,按每月600元標準發放;
2.失業保險繳費不滿1年的,按每月300元標準發放。
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標準為失業前12個月的本人繳納失業保險費月平均工資的60%。
三、領取時限不同
失業補助金:
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一次,申領期限不超過6個月。
失業保險金:
· 繳費滿1年以上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5個月,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個月。
·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計算領取期限超過18個月的,按18個月核定;
·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計算領取期限超過24個月的,按24個月核定。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后不滿1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領取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部分地區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日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但仍有部分地區延長至2023年,還沒領取的小伙伴趕緊去領取。
很多人知道社保的重要性,但是卻不會交社保,也不懂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