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用友分公司:納稅籌劃,如何做到合理避稅!
發(fā)布時間:2022-01-12 09:23
發(fā)布者:用友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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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之前好多企業(yè)通過投資購買古玩字畫等攤銷折舊的方式計入企業(yè)成本費用來稅前扣除,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2021年6月22日出臺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該公告明確規(guī)定,“企業(yè)購買的文物、藝術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為投資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文物、藝術品資產,在持有期間計提的折舊、攤銷費用不得稅前扣除。”
該項新政的出臺,徹底封死堵住了某些企業(yè)或者中介通過此避稅的路徑,購買古玩字畫收藏品“避稅”壽終正寢!
02 之前好多上市公司設立合伙制持股平臺或者非上市公司通過個獨企業(yè)和合伙企業(yè)持有股權,甚至有的設計鑲嵌兩層合伙企業(yè),讓自然人納稅人持有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即納稅人間接持有目標公司股權,然后在股權轉讓的過程中爭取核定征收經營所得的個稅,大大降低股權轉讓個稅的稅負,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2021年12月30日出臺的《關于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1號 )規(guī)定,持有股權、股票、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以下簡稱獨資合伙企業(yè)),一律適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
該項新政的出臺,將一切此類個稅的籌劃徹底封死了,不論是間接,還是直接持有股權、股票、合伙企業(yè)財產份額等權益性投資的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一律適用查賬征收方式計征個人所得稅,徹底封死堵住了某些企業(yè)或者中介通過此避稅的路徑。
03 之前好多個人不按獨立交易原則轉讓財產、提供服務、在境外避稅地避稅、實施不合理商業(yè)安排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等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2019年1月1日實施的新個稅法第八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
(一)個人與其關聯(lián)方之間的業(yè)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lián)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
(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yè)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qū))的企業(yè),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
(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yè)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
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guī)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該項政策的出臺,首次在個稅領域引入了反避稅條款,為打擊個人利用關聯(lián)交易轉讓定價的逃避稅行為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賦予稅務機關按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的權力,堵塞稅收漏洞,徹底封死堵住了某些企業(yè)或者中介通過此避稅的路徑。
文章來源:山西用友公眾號 銷售中心:太原市用友軟件銷售中心 電話:13835117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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