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用友軟件分公司:年終獎最劃算的個稅算法
發(fā)布時間:2021-01-07 09:16
發(fā)布者:用友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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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年終獎是怎么扣稅的?
稅法上對一次性獎金的發(fā)放方式有兩種不同方式供企業(yè)或職工選擇,所選方式不同,計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金也不同。而選擇哪種方式,從職工個人角度(即納稅人的角度),以實現(xiàn)自身利益最大化為首選。
依據(jù)《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的規(guī)定,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yè)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xiàn)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以上規(guī)定中企業(yè)一次性獎金的發(fā)放方式,一種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是可自行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而上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后,按規(guī)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02 按計算公式舉例說明
例:A職工2020年1月從公司取得上年度全年獎金48000元,當年全年工資總計100000元。
48000/12=4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shù)210)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00000—60000)*10%—2520=1480元
A職工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1480=6070元
另一種是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從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必須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A職工2020年1月從公司取得上年度全年獎金48000元,當年全年工資總計100000元。
A職工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00000+48000—60000)*10%—2520=6280元
在獲得全年工資和獎金相同的情況下,兩種計算方法得出的結果分別為6070元和6280元,差額210元。即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按月單獨計算時比按并入全年綜合所得少繳納個人所得稅210元。
03 年終獎多發(fā)1塊錢會出大問題
最后友情提醒各位會計,在選擇單獨計算繳納時,一定要注意年終獎的限額!如果多發(fā)1塊錢,結果就是...多交稅。
舉個例子:
居民個人張某,企業(yè)在12月份為其發(fā)放一次性取得稅前年終獎36000元;
36000/12=3000,適用稅率3%
應納稅額36000×3%=1080元
若發(fā)放36001元,則適用稅率10%
應納稅額=36000×10%-210=33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