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用友T+軟件售后電話:4種增值稅視同銷售問題
發布時間:2020-07-07 08:55
發布者:用友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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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商品、自產商品不同用途下視同銷售與進項稅額轉出的各種情況:
1、酒廠把購買的酒送給了客戶
2、酒廠把生產的酒送給了客戶
3、酒廠把購買的酒用于公司年會
4、酒廠把生產的酒用于公司年會
這四種情況到底什么時候增值稅應該視同銷售,什么時候該進項稅轉出呢?確實有點繞,就讓咱們一起來看看到底要怎么區分。
用于集體福利的商品,如果是企業自產的,相當于讓員工消費了,為了防止企業以此避稅所以需要視同銷售;如果是外購的,可以理解為企業將外購的貨物賣給員工,不需要視同銷售。
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所有權發生了轉移,所以需要視同銷售。
在增值稅的抵扣鏈中,上下環節通過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相連接,環環相扣。既然視同銷售確認了銷項稅額,其所對應的進項稅額是不需要做轉出的。
文章來源:暢捷通官網 銷售中心:太原市用友軟件銷售中心 電話:13835117249